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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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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驻校各单位:


为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21〕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等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冬季学校的安全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守安全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成都大学冬季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切实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落地落实,按照“事前谋划、事中推进、事后评估”的原则有效预防校园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2021年安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2022年平安春节及学校全年安全工作开局起步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隐患排查和认真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项不安定因素,务必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重点检查门窗、水电、消防、燃气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对重大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整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于放假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督查。督查重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食堂、实训中心、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等。

2.全校组织开展一次对校园内涉及使用过程中可能排放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实验室、教室、宿舍、办公室、通风、通气等情况的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学生中毒事件的发生。

3.针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化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假期安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二)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灾、防暴恐、防网络电信诈骗、防盗、防传销、食品卫生、消防和交通等安全工作。

1. 防盗工作。请全体教职员工务必增强防盗意识,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贵重物品、现金等切勿存放在办公室内。

2. 防火工作。假期中要防止电源、电线、易燃物和电器等失火。停用电器时,应随时切断电源;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第四条第一款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提醒师生员工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3. 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假期中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 各级网络实行专人管理,保证网络畅通 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及时过滤有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5. 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发现不安定涉稳因素应及时化解,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并通报保卫处接警室。

(三)做好在建工地施工安全工作

1. 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方案,做到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完备、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齐全,确保安全施工。

2. 师生员工不得在隔离现场及附近区域逗留,不得攀爬工地的隔离板和建筑物,不得扒开隔离板,严禁进入工地和隔离区现场。

3.各施工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做好消防工作。

4.各施工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各施工场地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设围栏,制作警示标识标牌,严格按照施工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要将留校学生登记造册,并将名册送保卫处备案。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服从宿舍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赌博、酗酒和留宿外来人员。务必将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人离开宿舍,务必关好窗户,锁门并加上保险;午休、夜寝要插锁室门,预防偷窃和滋扰;要注意上网安全,慎交网友,警惕计算机网络违法活动;在公共场所活动,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晚上外出时,必须两人以上,按时返校,不得在校外过夜。同时,要协助宿舍人员管理好宿舍及物品,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去留动向,定期检查寝室安全卫生情况,明确公寓管理人员职责和要求,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突发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五)做好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及开学后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开展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研究部属,层层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的重视和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因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四不两直”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的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督查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各单位开学安全自查情况。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通过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并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形式,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手册等方式,加大今冬明春学校安全重要性、必要性、操作性、实施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并通过案例警示、典型引领等手段,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祥和地度假、度节。

(三)严格值班要求,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假期中发生各类事故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保卫处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节假日校园的值守、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四级保卫专职人员值班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要按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报送部门安全自查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以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于2021年12月29日17:00前报保卫部(处)综治科(邮箱:1106857945@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4616129。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十陵派出所值班电话:84600009

 

附件1:成都大学冬季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成都大学安全稳定自查工作表.docx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成都大学党委保卫部

2021年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