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3年3月17日成都晚报电子版http://www.cdwb.com.cn/html/2013-03/17/content_1811027.htm
本报讯(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胥帅)“我们以后每周都会上公交车来做法制宣传,如果你们遭到商家欺诈,可以咨询我们。”昨日上午,成都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成都大学的志愿者们一同走上124路公交车,为市民宣讲法律知识。据了解,每月大学生志愿者会在124路公交车上开展四次普法宣传活动。
“第一次为大家宣讲法律知识,感觉挺紧张。”来自成都大学法律援助站的舒月是一名法学系的大二学生,这是她头一遭出校为市民作宣讲。宣讲开始前,她和伙伴们已在124路公交车的车身上贴满法制宣传的漫画,而车内四周则挂有宣传《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资料图片。
“大家知道为什么3月15日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吗?”对志愿者小刘的提问,满座的乘客都没有回答。瞬间冷场,尴尬的同伴帮忙“圆场”,回答了这个问题。近一个多小时路程的颠簸之后,两人结束了宣讲。“以后还是多讲点法律例子吧。”到了终点后的小刘和小黄总结道。
据成都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施尚君介绍,今年每个月的周末都会举办4次宣讲,主讲人都是大学生志愿者。该活动目的是努力提升市民法律素质,引导市民依法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