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晚报2014年3月4日电子版http://www.cdwb.com.cn/html/2014-03/04/content_2008886.htm
近日,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昨日,成都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彭时平对“学法用法”进行了解读。
进一步落实普法教育的基础地位
彭时平认为,要从组织、经费、人员、考核机制上进一步落实普法教育的基础地位。《纲要》第二十五条针对过去普法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设立了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如健全法治四川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委宣传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权责,要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突出领导学法用法示范作用
彭时平表示,应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纲要》第五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的成员”;第二十六条细化了领导干部学法的途径,如规定了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培训考试等。
让群众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
彭时平说,要让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律权威、法律尊严、法律价值,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纲要》第二十八条确定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市、县、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等。成都晚报记者 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