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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见义勇为”不等于“舍生取义”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2009年10月24日,陈及时等15名长江大学同学在荆州江边游玩时,发现有两名少年落水,迅速结成人梯下水营救。最终,两名少年获救,但陈及时等三名同学却献出了他们年轻的生命。事后,共青团湖北省委追授在营救两名落水少年中牺牲的陈及时等三人为“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给他们的家属送去了慰问金。

这件事情仿佛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亡者得到了告慰,其亲属也得到了安抚。但似乎我们却忘了在此次“见义勇为”行动中“幸存”的十多名同学了,同样是见义勇为,为什么他们没得到同样的待遇呢?答案再简单不过了,因为他们还活着,并没有牺牲。在这里,我们不免感到疑惑,难道“见义勇为”的条件就一定要去死嘛?又或者必须以牺牲生命的方式方能彰显其行为的伟大?如果是这样,那么“见义勇为”不如叫“舍生取义”算了。

在古代,有不愿同流合污而怀石投江的屈原,还有宁死不降的文天祥等等。他们舍生取义的精神为万世敬仰,但同样有“苏武牧羊”这样的故事流芳千古。苏武虽然没有以死明志,但他的光辉却同样普照后世。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一个人崇高的精神不一定非要用死这种极端的方式得到肯定,换句话说,我们追求的是一种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前面的事列而言,陈及时和他的同学都在抢救落水少年的过程中奋勇拼搏,都在见义勇为,只是结果不同而已。他们应当得到同样的待遇,至少他们应该得到同样的表彰。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我们似乎走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见义勇为等同于舍生取义,甚至可以等同于“见义勇死”。进一步讲,就是我们太在乎一件事情表面的结果而不去追求他深刻的过程,这就未免舍本逐末了。如果这样,我想逝去的英灵不会安息,而生者也会感到寒心。(文/曹宇)

(学生编辑 杨磊 责编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