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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大学“119”防火知识宣传和举办灭火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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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冬季防火工作,普及消防法规知识,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抓好学校、辐射社会”的良好效应,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结合学校消防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119”期间在全校范围内举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此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经学校决定成立此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刚
成员:尤康、徐红、杨长恩、辛勤、赵显著、羊冯、赵礼昌
二、活动时间:2006年11月5日至10日。
三、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
四、活动内容: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消防法规知识宣传教育阶段。
1.保卫处负责印发《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资料。
2.各学院(部)处在“119”期间要求师生在校园网视频中心上观看《全民电视消防大演习》专题片,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各学院在“119”期间要在本学院张贴标语或横幅,并组织学生制作手抄报或漫画至少2幅交保卫处,交报截止日期11月6日下午5时。学校将在图书馆前集中进行展览及评比,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4.保卫处对全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测检查,并对过期的灭火器进行更换,对新建的学生宿舍第十号楼配备灭火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5.保卫处负责邀请消防支队警官在演练现场讲解灭火方法。
(二)灭火演练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1.参加人员:各学院学生、教师分别组队,后勤管理处临时工组织两支队伍,图书馆、长江公司、海上海、校卫队各组织一支队伍进行演练(每队为8人,男女各4人),各单位将参加演练队员名单于11月3日前报保卫处。欢迎各学院(部门)师生到场观看。
2.演练项目:男队:用灭火毯(旧便器材)扑灭油桶(盆)的火;女队: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
3.演练地点:在第二食堂前足球场举行;
4.演练时间:11月7日下午14时30分,。
5.演练目的:用正确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火灾的效果良好。
6.演练要求:所有参赛队员穿运动鞋按时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参加演练的所有人员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
五、十陵校区以外的学院(校区),应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可不参加此次演练活动,但要将宣传教育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学校保卫处。

成都大学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
冬季防火标语警句

1.积极行动起来,掀起冬季防火安全竞赛热潮!
2.领导动手,全民动员,开展防火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改!
3.谁主管谁负责,做好消防工作!
4.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减少火灾,保障安全!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促进生产发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
7.严格消防监督,强化安全管理!
8.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9.反违章,除隐患,添措施,保安全!
10.日日防火,夜夜防盗!
11.安全用火用电,家家幸福平安!
12.用火用电,注意安全!
13.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全力扑救,减少损失!
14.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预防群死群伤火灾!
15.用火先用心,灾祸不留情!
16.抗御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7.消防连着你我他,幸福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