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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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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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区、处室:

为进一步调动各学院、校区非学历教育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整合全校各类短期培训,规范我校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行为和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大学校发[2007]7号关于印发《成都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请学校现有各类培训机构必须在2007年3月15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报学校审查。

联系人 徐建明 86919780





继续教育学院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