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门:
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技处将于2006年11月18日开始受理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至2006年12月20日。现将申报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项目应符合《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资助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两年内可以完成。在研有校基金项目者不得申报。
2、2007年基金项目在重点资助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重大纵向项目的配套研究项目,以及申报纵向项目的预研项目,同时,特设立青年基金项目,以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具体申报内容详见附件《2007年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为与各级主管部门项目申报相衔接,以后校基金项目一律通过科技处开发的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通过科技秘书呈交一式三份打印件(院系或部门需初审并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及相关附件和证明。请各位申请者登陆科技处主页,然后点击“项目成果申报系统”;进入界面后点击校基金项目进入申报程序。
4、科技处项目咨询电话84616360,或直接咨询学院科技秘书。
科技处
2006年11月10日
附件:
2007年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