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全面贯彻“依法治招、公正选拔、阳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录取的良好工作秩序和外部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和“六公开”原则,及时在学校网上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查询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学校网址为:www.cdu.edu.cn.
2.我们将严格执行学校已公开发布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07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做为录取依据,严格遵守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承诺,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热忱希望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关心、支持和监督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8—84616009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4616013 84616162
学校保卫处电话:028--84616110
3.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我们将直接按考生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及时邮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录取通知书》,时间大概为:本科7月底,专科8月上旬。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转发,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4.我校将严格执行成都市物价局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且仅由学校计财处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特此公告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