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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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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入党材料转移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问题的教育指导工作。

1.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原则上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07年7月份。

2.各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就2007届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使毕业生党员明确接转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见接转须知)。特别要注意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出后,要随时与接收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交纳党费,及时向所属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

二、认真部署,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1.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毕业生党员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与其签约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各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毕业生去向及本人意愿,填写《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20日——7月1日携带学院(部)党组织证明和《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党员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党校培训登记表》、《“推优”登记表》、《公示情况登记表》、函调政审材料、群众座谈原始记录、思想汇报等。应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除校内专升本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单独归档外,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一律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归档工作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应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3.交接转递工作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附件:
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2.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