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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直发工资条发放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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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2007年4月财政直发工资已于2007年3月30日通过工行城南支行发放,鉴于此次工资执行的是调标后的新标准,为了满足广大教职工的需要,特将直发工资条提前发放,以方便教职工查询、核对。
从5月起,每月直发工资条将和当月津贴发放条于次月10日前一并提供。特此说明。





计财处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