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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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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女职工:

为维护大家的特殊利益,使你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工作,更好地生活。目前,“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购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该项保险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保险名称: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

保险责任:凡在保险责任期限内患原发性六种癌症之一或多个病种,经办事处医疗专家小组鉴定属赔付范围的,可获得办事处给付的保险金。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三年期每份40元

保险金额:每份一万元。

参保注意事项:由单位工会组织女职工集体参保。参加本保险不须体检,但须如实履行本人健康情况的告知义务。初次参加本保险须执行150天的医疗观察期,在观察期内患病不承担保险责任。

注:详细内容请到成大工会查看宣传资料。

成都大学工会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