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十一”大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工作安排:
1、一食堂正常营业,三食堂9月30日午餐后 停止营业,10月7日晚餐恢复正常营业。放假期间师生员工请到一食堂就餐;
2、学校招待所放假期间照常开放。
二、留校学生宿舍安排及管理
1、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在假期照常上班;
2、留校学生原则上不集中居住,仍在原宿舍住宿。为确保学生安全,如每间宿舍留宿学生不足2人,学生可与该栋宿舍栋长联系,由栋长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相对集中;
3、留校学生如假期中因事不能按时归宿的,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栋长请假。
三、放假期间学生看病,请到就近医院,校卫生所将不安排值班。
四、维修科大假期间仍实行24小时报修制。
五、后勤服务相关科、中心值班服务电话:
餐饮接待服务中心(一食堂):84616995 13258381158
招待所:84616005 13880177491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84616086 13076040799
维修科:84676777 80279127
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