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成都大学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办学点、学生社团: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重大地质自然灾害,我省部分地区严重受灾,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生产生活存在极大困难,灾后重建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把灾后重建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灾后重建的部署和《关于组织全川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发挥我校青年志愿者在本次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的积极作用。为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服务于学校的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实践、认知、再实践、再认知”,理论联系实际,认知付诸实践,发挥专业优势,培养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精神。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于2008年6月至11月组织开展成都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建美好家园,我们齐心协力
二、项目内容
1、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鼓励广大青年学生以帮助灾区重建美好家园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成都市受灾地区重建过程中的需求,发挥专业特长,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灾区支教、科技兴农、文化宣传等重点灾后重建服务项目。通过举办农业知识培训班、房屋结构知识讲座、中小学生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支农、支教等形式多样的实践帮扶活动。要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采取组建青年突击队等方式,组织团员青年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要广泛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好各学院(部)各专业学生,立足自身专业技能,竭诚服务,为灾后重建作贡献。
2、各级团组织要全面了解受灾地区受灾情况,特别是因灾受损的农村学校校舍以及青少年活动设施的损毁情况,掌握在灾害中遇难及抗灾救灾中因公殉职、受伤致残的青年及其子女和家属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
3、各级团组织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以成都市各灾民安置点为重点,采取城乡支援、灾区结对支援等多种形式,为受灾严重的群众和青少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4、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宣传表彰在此次灾后重建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典型,用他们的精神和事迹鼓舞广大青年,进一步增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的信心和决心。
5、研究地方经济服务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灾区需求,结合我校已有的服务地方经济课题,组织专业针对性强、优势互补的优秀老师优秀学生服务团队,按照项目化要求,认真选取课题,制定有效方案,扎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校地合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献计献策。
6、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在灾区开展相关的文明规范宣传、礼仪培训、素质养成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奥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7、开展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活动。暑期中,鼓励优秀大学生到社区、厂矿、农村等第一线挂职锻炼,使大学生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社会资源,积极与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协作共建,自主开展挂职锻炼活动,扩大在学生中的覆盖面。
三、参与方式
我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采取个人分散活动为主、集中组队为辅的方式,集中两周左右的时间开展活动。
1、集体活动:重点组队。
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按照活动主题内容,结合学校实际通过竞标的方式重点组织团队。校团委对申报的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竞标大会确定重点团队、特色团队和普通注册团队。形成校、院(部)、社团的团队梯次。
2、个人活动:分散活动,就地就近就便。
根据学校要求,我校每名学生要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需认真填写社会实践卡和撰写社会实践论文,取得相应的学分。
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与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扩大社会实践参与面。在重点组队开展活动的同时,组织返乡学生社会实践,就地就近就便开展活动的新方式。
四、日程安排
6月10日 下发通知,通过校内各种媒体,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6月11日——6月20日 各学院(部)提交合格团队的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策划书、团队承诺书、团
队守则、团队协议书)均需加盖分团委公章
6月24日 14:30 成都大学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竞标会校团委将根据相关资助原则,
审核合格的实践团队发放赞助资金等相关物品。
7月13日——8月20日 各社会实践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团队在该队实践活动结束一周之内将相应资
料上传到团委邮箱(shsj2008@cdu.edu.cn)
9月 制作并出版成都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成果集
9月、10月 对成都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的评优工作
11月 召开社会实践活动经验交流、总结及表彰大会
五、社会实践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屠火明
副组长:赵 刚
成 员: 张开江、唐毅谦、王 英、徐 红、徐 涛、杨长恩、黎方军、辛 勤、谢 斌、
尤 康、李 俭、阳 春、彭 阳、谷纯玉、张旭光、周建胜、陈 钧、向 明、
叶 红、汪 红、刘吕高、商维英、张晓霞、张 繁、黄晓红、韩 萍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主 任:颜 明
六、表彰奖励
各院(部)分团委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注重收集活动材料,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准备工作。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学院(部)选送优秀的团队材料参加社会实践校级评比,学校给获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学校从院系上报的实践成果中评选出优秀材料参加成都市、四川省、国家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
七、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把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工作日程,按照今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对本学院实践活动的项目做出精心设计和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要充分利用学院会议、班团会议、网站、宣传板、横幅等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地宣传,召开专门的动员会议,指导学生报名,充分调动本学院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二)各学院(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要求以DV资料、实物、图片、照片反映、记载实践过程,广泛宣传报道本学院(部)的实践活动,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到校团委。同时及时整理、汇总、上报社会实践评比的申报材料。
(三)各学院(部)要重视与学生签订协议书等工作,将活动方案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在广泛发动的同时,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着重强调学生人身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明确暑假期间学院的值班老师联系方式,要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四)各实践团队如需要介绍信,请到校团委或各学院相关部门开据。
八、联系方式:
校团委网站:www.tw.cdu.edu.cn
邮 箱:shsj2008@cdu.edu.cn
联系人:颜明
联系电话:028—84616131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
成都大学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