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规定和学校教学统一安排,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二、教学调整安排
4月4日(周五)所有课程全部停课。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做好节日期间师生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2.请各单位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值班安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2025年4月2日17:00前通过OA发送至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管理员处。
学校总值班电话:84616800
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