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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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学院、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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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更好的规范我校的勤工助学活动,完善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现拟由各学院、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经费支付采取由学校专门的勤工助学费用中拨付和学院、部门自行筹集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请时间

2008年9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二、办理程序

各学院、部门自行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下载《成都大学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学院、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完毕后,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2),由学校统一审批。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审批通过岗位数将与招聘一起通知,审批前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留用原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空缺岗位不得自行录用新勤工助学学生;

2、留用勤工助学学生须于2008年9月5日前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各用人单位将此表与《成都大学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一起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2),逾期未交,视为岗位空缺;

3、新岗位和空缺岗位招聘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成都大学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

2. 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0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