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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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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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以前计财处和建设银行工作人员每月为大家集中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因办理过程中需将大量重要文件原件交由建行工作人员转交至龙泉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许多老师担心交接过程中会造成遗失。为打消老师们的顾虑,经过和龙泉公积金中心积极联系,今后由中心每年到校为老师集中办理三次提取业务,可当场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时间暂定为1月、6月、11月,具体日期待我处和公积金中心商量确定后及时挂网通知,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0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