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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08年冬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8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根据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安排,每年11月为“119消防宣传月”。结合我校今冬消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11月份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校区)、处、部门对所辖责任区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1月14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

二、对2008级新生进行消防、治安安全教育,时间两个小时。保卫处组织人员编写教案、拟定讲课内容和组织实施。各学院负责组织新生参加教育。请各学院将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人数于11月7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4616119)。

三、各学院(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图书馆、保卫处、长江紫东物业公司、金房物管、第二食堂等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上部门至少写出一幅宣传标语,学校于11月9日进行检查。






成都大学保卫处
2008年10月28日


附: 冬季防火标语警句

1.积极行动起来,掀起冬季防火安全热潮!
2.谁主管谁负责,做好消防工作!
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减少火灾,保障安全!
4.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促进生产发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
6.严格消防监督,强化安全管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8.反违章,除隐患,添措施,保安全!
9.日日防火,夜夜防盗!
10.安全用火用电,家家幸福平安!
11.用火用电,注意安全!
12.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全力扑救,减少损失!
13.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预防群死群伤火灾!
14.用火先用心,灾祸不留情!
15.抗御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6.消防连着你我他,幸福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