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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成都大学第五届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增强对各种疾病的抵抗能力,校工会将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举办成都大学第五届游泳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9年6 月 24日 (星期三下午3:00)
二、比赛地点:学校游泳池。
三、比赛项目:
1.个人项目:
A.50米蛙泳计时赛;
B.50米自由泳计时赛;
C.100米自由泳计时赛。
2.集体项目:
300米(6人×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赛。
四、年龄分组:
男子:A组:41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
B组:4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A组:36岁以上(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比赛办法:
1.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计时赛:
按男女年龄分组比赛,分别计时。
2.100米自由泳计时赛:
①此项目比赛不限姿势;
②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以抓靠泳道线和出发台休息,并立即停止比赛。
3、团体接力赛:
参加比赛的各个学院工会、部门工会参加比赛时,必须派出4名男运动员和2名女运动员组成(6×50米)混合接力队参加比赛(女队员不得少于2人,泳姿不限)。
六、报名要求及时间:
1、凡是身体健康、符合参加游泳比赛没有任何疾病的在编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各学院工会可以独立组队参加比赛(国际教育学院分工会加入人事部门分工会,离退休处分工会加入党群分工会);
3、凡是参加比赛者,均在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按年龄性别报名登记;
4、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务必于 6 月 16 日之前将本部门报名单送交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5室)。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个人比赛项目按前八名录取。
2、团体比赛项目按前八名录取。
3、每个组别实际参赛人数不足8人则按前三名录取。
4、凡组队参加团体赛的分工会给予组织奖(获得名次的队除外)。
5、各学院现任专职体育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否则取消该队获得名次的成绩。
八、其他
1.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由体育部体育教师、体育部学生担任。
2.身体患有疾病者谢绝报名参加比赛。
3.凡是参加比赛者,必须自备深色正规游泳衣裤。
4.在参加比赛和观看比赛时,请严格遵守游泳池的管理制度。
5.比赛日期如因天气原因,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成都大学第五届教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