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
凡2007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取得的符合下列奖励范围和条件,并未获得有关市(州)、省级厅、局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均可申报。详见四川省教育厅网站www.scest.net/front/front/index.php

二、评奖条件与标准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2.应用性成果
3.工具书(含资料书)
4.译著(含少数民族文字翻译)
5.古籍整理成果

三、材料要求
申报奖励的成果应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一)及社会反映的有关情况。其中基础研究类著作,写明是否译成他种文字(写明何种文字),是否再版或多次印刷(写明再版或印刷次数),是否有书评(写明书评作者、名称、刊期等)。
基础研究类论文,论文发表后是否有刊物全文转载(写明刊期)。
应用研究成果是否被采纳(写明采纳单位并提供采纳单位的证明复印件)并写明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
若有成果引用写明引用书名或刊期、次数、并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11份(统一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同时报送请奖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等一式四份。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交到科技处2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莉娟
联系电话:(028)84616360
E-mail:cdkyc@cdu.edu.cn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科技处
200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