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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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学校各类银行账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各处(部门)、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小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加强学校资金监管,严格控制并规范学校二级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机构银行账户,学校从即日起利用2个月时间,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学校各类银行账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
1、在治理“小金库”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已申报的各类银行账户。
2、在治理“小金库”自查和重点检查中未申报的,以成都大学名义、利用学校资源开设或与学校有关联关系的各类银行账户。

二、时间安排
1、清理整顿工作自2009年9月底开始,在2009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
2、未申报银行账户的各处(部门)、各学院需在2009年10月12日下午5点30分以前将在各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的相关资料报送至计财处综合科218办公室唐堰老师处。相关资料包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08年账户年检证复印件、若为独立法人需报送法人证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处(部门)、各学院党政一把手应高度重视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强化财务管理意识,积极开展自查和申报。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2、银行账户需撤消、归并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银行账户的撤消、归并。
3、银行账户需保留的有关部门为单位,应制定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搞好自查和审计,每年定期接受学校的检查。

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成都大学审计处
成都大学计划财务处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