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7日
各学院(校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学校拟于近期对各学院(校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检查促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学院(校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对学校和师生员工负责的态度,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的政治责任,把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落实到抓好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大检查,旨在进一步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堵塞漏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各重要部位进行以下检查。
1.消防设施的管理、灭火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灯等完好情况。
2.治安管理,门卫、巡逻、守护、“流浪狗”清查等。
3.安全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安全检查。

(二)各学院(部)、校区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成都大学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汛、防交通事故等的安全知识教育。
3.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应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对人员密集的实验室、计算机房的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等进行逐项检。
4.对学生校外租住情况进行统计。

(三)后勤服务公司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单身教工公寓、招待所、食堂、临时工公寓、各个配电室、出租摊点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楼宇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食品卫生等进行详细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标准。检查学生违规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在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对全体员工特别是临时务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对外教和留学生公寓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外教和留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图书馆、档案馆要特别加强对阅览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六)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基建处负责对各基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七)实训中心负责对实验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的情况。

(八)学生处、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对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的情况。
2.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对学生校外租住情况进行统计。
3.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统计及对学生心理咨询。

(九)体育学院负责对体育馆、游泳池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的情况。

(十)校办负责检验校内公务车辆的安全检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驾驶员的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并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

(十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宣传部对全校的网络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对学校中心机房进行消防、防盗安全检查。

(十二)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各重要部位进行以下检查。
1.消防设施的管理、灭火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灯等完好情况;
2.治安管理,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3.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安全检查。

(十三)学校将组织检查小组到各单位抽查,并听取各单位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部)、校区、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查出的安全隐患于2010年5月15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

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616337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邮箱:baowei@cdu.edu.cn


成 都 大 学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