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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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5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0]236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成教安[2010]18号)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近期高校安全形势,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将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对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危险化学药品库房、体育馆等部位的防火、防盗、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加强值班,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保卫处。

二、加强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贵重物品、多媒体设备、实验室设备、办公电脑的保管工作,尽可能将办公电脑集中放在有防护栏、防盗门的库房或办公室统一存放后在门上粘贴封条,并将情况报保卫处,以便保卫处组织加强守护队员和巡逻组队员进行巡查。

三、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进行一次针对防火、防盗、防骗、防汛、交通事故、防溺水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不得使用外聘人员和学生单独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暑假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五、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强校园门卫值班、护校巡逻、守护等方面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有人伺机搞破坏活动。保卫处将安排干部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将加强校园巡视和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六、信息报送
请各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暑假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于2010年7月8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

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616337
邮箱:baowei@cdu.edu.cn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保卫处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