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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副处长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3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和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对人事处副处长进行公开选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人事处副处长1名
主要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分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师资队伍信息库的建设与规范,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管理、考核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与推荐、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若确无合适人选,可由党委在民主测评与推荐的基础上,提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考察对象。
三、公开选聘工作安排
(一)任职条件与资格
1. 应符合《成都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和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2. 岗位任职要求
(1)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
(2)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比较了解,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5)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1.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者,请于6月17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公章后交党委组织部。
2.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
4. 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察人选。
5. 对常委常委会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 按照干部管理和任免程序聘任。
(三)监督
本次干部选聘工作纪律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行政楼303室,Tel:84616636)。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311室)
2. 咨询电话:84616046

附: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