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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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学生缴纳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各学院全体同学:

学校从2011年开始由现场收取学费改为由中国银行代扣。绝大多数同学的学费已代扣成功,学费收据已发至同学手中。尚未缴纳学费的同学请注意:

1、请将学费(按标准)、住宿费((按标准存入、长江公司除外),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教材费(毕业班除外)、讲义费及医疗保险费40元(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文)的有关文件精神)存入学校为各同学办理以及自行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学校将在每月的15号和25号代扣。

2、2011级专升本的学生还没有缴纳学费的,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3、办理了贷款的同学,用贷款金额减去所交费用,将余款存入中国银行卡。

4、补缴以前学费的同学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5、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卡时未办理的同学自行前往中国银行办理,办理的同时请将卡号报计划财务处(电话84616026),再将学费等缴费项目存入中国银行卡。

计划财务处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