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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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党校分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校:

为切实做好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继续教育,充分发挥分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分党校培训工作由校党校统一计划安排,各学院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校第六次党代会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以学习风气建设活动为实践载体,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培训内容,认真开展好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继续教育,动员号召广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争做“学习标兵”、“文明标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2年3月5日—5月4日

2. 地点: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安排

三、培训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培训内容

1. 按照学校对评估知识的宣传和学习要求,本期在原自选专题中设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专题辅导,主讲教师应结合学校和本学院评建工作实际,向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宣讲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增强学生主动参与意识。

2. 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完成40学时的学习。本期开设专题讲座4次,其中党课教学大纲中的专题为3次(分别为专题四、六、七)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专题辅导1次。并重点结合本学期培训总体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学员论坛、分组讨论和“入党积极分子奉献日”活动。

3. 党员继续教育:各分党校应面向全体党员开设“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专题辅导1次。上学期尚未开展党员继续教育的分党校应注意合理安排党员的学习培训(全年不少于3次)。

4. 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为避免有的毕业生党员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各分党校应通过给毕业生党员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二)工作要求
请各分党校按照培训总体要求和校党校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紧密围绕学校加强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如“评建知识竞赛”、“文明宣传周”等),深入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奉献日”和学生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评建,事事考虑评建、个个参与评建”的良好氛围。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需通过党校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授课教师选定以及培训学员报名、审核和成绩评定;面向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开设“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专题辅导的授课安排另报校党校备案,本期不再开设其他自选专题。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