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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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1315”人才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成果原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各学院:

根据“1315”人才工程工作时间安排,请各学院通知申报教师做好以下事项:

1.请申报人选于本周内(3月2日中午12:00之前)持科研成果原件、项目支撑材料原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省部级哲社优秀成果奖获奖证书原件(科技处原已审核过的材料本次不再交)到科技处201办公室任容老师处审核。联系电话:84616360。

2.请申报人选于2012年2月29日下午将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原件交教务处108办公室黄进老师处审核。联系电话:84616220。

请申报人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原件,逾期不予办理。

“1315”人才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