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成都大学对“资产管理系统升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12万元。
三、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严小亮 省广电 高工
王煜 中国通服公司 高工
任岸英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高级
张亚 四川晶鑫公司 高工
杨杰 中林集团 工程师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一)学校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由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并于2016年上线运行,使学校资产管理系统逐步走进信息化时代。该系统紧贴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实现了设备、家具资产入账、变动、处置、清查等业务上的网上办理。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保证数据延续性,加快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需要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增加如下内容:
1、房屋构筑物管理模块:建设房屋构筑物的台账,对房屋构筑物的产权数据进行管理。实现房屋构筑物的入账、变动、处置的生命周期业务管理平台。
2、软件类无形资产管理模块:建立软件类无形资产台账。建立软件的入账、变动、处置的业务管理平台。
2.1、入账管理:实现无形资产的在线办理,分为领用人申请建账,单位管理员申请建账,管理部门直接建账三种业务类型,完成对无形资产的入账数据填报,审批等功能。
2.2分为领用人申请变动,单位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资产处申请变动三种业务类型,完成无形资产的变动申请、审批等功能。变动方式包含:领用人变更、调拨。
2.3下账管理:分为领用人申请处置,单位资产管理员申请处置,管理部门申请处置三种业务类型,完成无形资产的处置申请、审批资产下账等功能
2.4资产的实名制认证管理:将管理部门在用的资产按照实际使用人情况分配到实际使用人,强化资产的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
3.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配置管理模块: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按《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国标六大类自动初始化配置房屋、设备、家具、软件的最低使用年限。配置完成后,可根据任意分类号获取资产折旧年限优先获取自定义使用年限。
3.1一次性补提
系统提供一次性补提某个时间点以前的所有在库资产折旧数据,计算并记录资产已折旧月数,已折旧金额,记录折旧日志。
3.2按月计提资产折旧
3.2.1按月计提资产折旧将根据上月资产快照数据,在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计算需折旧资产折旧金额,更新资产累计折旧月数和累计折旧金额记录折旧日志。
3.2.2按月计提资产折旧提供自动计提与手动计提两种方式。
自动计提:设置每月固定时间自动触发计提上月资产折旧任务
手动计提为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在系统选择需要计提折旧的月份,一键触发资产折旧任务
3.2.3按月计提成功生成对应资产折旧报表。
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稳定,设计人性化,用户体验度高,再建设中有着实名制认证等大量的定制开发,所以在原有基础上升级是最优方案,建议我校资产管理系统升级项目由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专家意见: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需要对房屋及构筑物、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实施系统化管理,并且对所有资产计提折旧,而目前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未包含以上功能,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增加房屋及构筑物、无形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配置管理模块。
2.成都大学资产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升级扩容改造,改造涉及的业务数据具有一定的保密要求,须严控信息外泄。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完善功能,既能保证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能保证原有资产管理数据的延续性;
3.原资产管理系统由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备该系统的自主产权,为了保证升级及扩容后的功能模块与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在数据库、系统架构、标准、编程语言等方面保持一致性、兼容性,实现无缝对接,避免以前的软件模块作废,造成资金重复投入,同时能大大缩短上线时间,推荐由原开发公司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加模块和完善功能。
综上,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建议采购单位对资产管理系统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A座22层01号。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成都大学国资处:
电话:028-84616108 联系人:杨老师
采购人:成都大学国资处
电话:028-84616031 联系人:喻老师。
成都大学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