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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大学第一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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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成大委办〔2022〕13号)文件精神,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落地落实,为学生搭建更宽广、更高质量、更有针对性的成长平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的建设。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选

    1.申报对象。由学院、部门组织申报,申报团队可参考《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十大育人”建设要求,任选一个方向进行申报,挖掘育人元素,打通育人通道,构建具有学院和部门特色的育人模式。


    2.评选方式。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引领、质量从优、彰显特色”的原则,由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择优确定10个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


    3.申报要求。各申报团队认真填写示范团队申报书,明确前期基础、建设规划、预期效果、条件保障等内容。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请书(加盖学院党委或部门公章)1份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01办公室,电子版以“团队负责人姓名+三全育人示范团队申报”命名发送至思政科邮箱XSC_szk@cdu.edu.cn。


    二、管理评估

    “三全育人”示范团队建设工作周期为两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办法,第一年示范团队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并做分享交流。两年建设工作周期结束后,提交“三全育人”示范团队建设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三、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届时将对入选的示范团队予以经费支持,每个示范团队每年为1万元,共2万元。用于项目开展和团队建设,建设经费严格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示范团队负责人为专项经费的责任人。


    附件:1.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

             2.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申报书


            成大委办〔2022〕13号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pdf

            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申报书.doc


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