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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第二轮递补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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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中,因部分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递补环节的考生未参加校验,或其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现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按照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人员进入第二轮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以姓氏笔画为序),现将递补校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证明材料原件校验环节名单


(一)13011辅导员岗A(1人)

白一君

(二)13012辅导员岗B(专项)(2人)

方俊逸、杨璐(应递补1人,因2人同分,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三)13014教辅岗B(1人)

丁晓俊

(四)13015教辅岗C(1人)

幸运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一)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地址:成都大学行政楼305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要求

1.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校验:

(1)《准考证》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人员,系高校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清单;系高校编制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清单;系已离职的原高校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原工作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清单。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7)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8)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原件材料交验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到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文件有关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相关防疫程序并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及“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方可参加校验。

(三)考生须进入“四川天府健康通”中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查询近14天本人旅居史并截图,于9月23日8:00前,以“考生姓名+岗位编号”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drsc_rsk@cdu.edu.cn。

(四)考生须按照上表安排,携带好相关材料,按时参加校验。进入校园须持本人填写完整的《入校通知单》(见附件)、“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24小时内成都三甲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门岗核验并扫码登记后入校。在校园内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在非材料校验区域逗留,完成校验后直接离校。

(五)未按本通知防疫要求提供相应防疫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当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告知书》,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大学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225


附件:入校通知单.docx


成都大学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