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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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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成大委办〔2022〕13号)文件精神,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落地落实,为学生搭建更宽广、更高质量、更有针对性的成长平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的建设。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选

1.申报对象。各学院至少申报1项,鼓励重点专业教师团队、重点科研团队等积极申报;鼓励各部门积极申报。要求主题突出,创新性及可持续性强,论证充分,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申报要求

(1)申报团队可参考《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十大育人”建设要求,主选一个方向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申报。

(2)申报团队认真填写示范团队申报书,明确前期基础、建设规划、预期效果、条件保障等内容。于2024年3月1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书(加盖学院党委或部门公章)1份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01办公室,电子版以“团队负责人姓名+三全育人示范团队申报”命名发送至思政科邮箱XSC_szk@cdu.edu.cn。


3.评选方式。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引领、质量从优、彰显特色”的原则,由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择优确定10个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


二、工作要求

1. 学院申报的“三全育人”示范团队要结合学院学生特点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充分挖掘育人元素,打通育人通道,优化育人体系,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育人模式。

2. 部门申报的“三全育人”示范团队要积极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深度融合,深挖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推动育人力量下沉一线,全面提升三全育人工作水平和质量。

3.申报数量大于1项的,申报单位需进行排序后再上报。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全育人”示范团队,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4. 注重育人经验的积累和育人成果的总结,对优秀的示范团队学校将重点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等相关项目评选。


三、管理评估

“三全育人”示范团队建设工作周期为2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办法,第一年示范团队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并做分享交流。两年建设工作周期结束后,提交“三全育人”示范团队建设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四、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届时将对入选的示范团队予以经费支持,每个示范团队每年为1万元,共2万元。用于项目开展和团队建设,建设经费严格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示范团队负责人为专项经费的责任人。




附件1: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pdf



成都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