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成都大学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成都大学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到全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巡察整改既是一次“把脉会诊”,也是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能力,推动学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成都大学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通过前期设立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后续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亲自谋划方案、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亲自解决问题;通过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身作则带头推动整改。抽调精干力量,负责协调联络,推动整改落实。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实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推动责任落实。为统筹打好整改任务攻坚战,学校把巡察整改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清单、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针对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形成2个专项整改方案。通过整改方案强化督查,对账销号。期间召开5次巡察整改推进会,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学校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巡察整改“立竿见影”。截止目前,大部分问题整改“清账”,按照边巡边改要求,目前针对于4方面35个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需长期整改2个,正在整改3个。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深化落实,2023年已召开1次党委全委会并听取校长工作报告,组织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班子坚持落实经常性沟通机制,坚持书记、校长在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上实行“末位表态”,全面提升议事决策质效。
四是抓好长效机制。校党委统筹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本着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原则,聚焦突出问题,合力攻坚克难,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方案,紧盯任务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专项治理的,持续用力、抓紧抓实。同时深入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学校文件制度“废改立”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学校设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出台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或制度29个,修改完善7个管理规定或制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从源头解决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才培养、师风师德建设等问题。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认真组织集中自学、组织参加专题辅导、扎实开展研讨交流、积极推动消化自学。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围绕解决我校存在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各自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围绕主题与及时跟进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专家辅导与现场互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等形式,持续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严格按照学习制度,集体研讨学习达到6次以上,并列席旁听指导院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公开观摩交流活动等。
二是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学校建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有关内容,涵盖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等10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和责任清单。2023年3月,启动学校第一批“三全育人”试点学院和示范团队申报评选,制定2023年各部门目标任务清单,上半年召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落地落实。在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建设了一批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精品教材、信息化教材和立体化教材等。
三是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成都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办法》,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中落实师德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已制定并广泛宣传《成都大学校院两级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指南》,完善校院两级师德失范监督防控机制,进一步压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学院完善《院级师德师风督导实施办法》,已抽查不少于教职工人数10%的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签署情况。正在起草《成都大学违反师德案例通报制度》,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加快教师发展系统建设,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
四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根据《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办法》,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多种形式积极落实校领导上思政课,协调安排学校主要领导到思政课堂听思政课。2022年下半年启动新版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将课程思政内容加入到每门课程大纲中,将课程思政融入到教学设计。加大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培训,加大课程思政在评岗评级方面的权重,并督导评价体系中增加课程思政模块。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发布并落实《成都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对教材的管理和选用从严把关,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积极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加大思政教师招聘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思政教师招聘。
五是落实民主管理,有效发挥各委员会作用。修订《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建立调查和防范科研腐败学术不端问题的制度机制。修订《成都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按照程序建立了提案委员会、青年发展委员会和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新制定《成都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制度》、《成都大学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强化和细化了代表提案的征集和办理,将对优秀提案进行评比和表彰。按程序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和福利委员会。
六是立足应用型城市大学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成立“成都市推进成都大学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市委11号文件要求。积极调整、优化新校区首期概念规划方案。今年截止到6月,与企业合作金额单项超过50万元的有14项,以转让形式转化科技成果4项,拟转化授权专利11项。新获批“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省发改委“抗感染药物创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另外“成都大学非遗舞蹈平台”也已获批成都市科普基地。积极服务大运,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大运村执行村长,2名班子成员担任执行副村长,派出近300名教职员工参与大运村运营管理,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光荣使命,得到各代表团和国际大体联的高度赞誉。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专题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列入党委会议常规议题。纪委协助院级部门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院级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落实,推动构建责任落实“共同体”,履行好院级部门纪委监督职责。分层分类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修订《成都大学廉洁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增强工作整体合力;做深做实以案“三促”,对学校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震慑作用。拟制形成《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初稿,待征求意见后送审实施。出台《关于规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工作办法》,学校纪委全会已3次听取5个单位对落实纪律检查建议的工作情况报告。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财务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精准处置,降低初核率。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收到问题线索20件,初核12件,初核率降低至60%;持续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进行集中攻坚,新增办结3件。
二是强化纪检队伍自身建设。调整配备具有法律、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行业工作经历纪检干部。加强专职纪检干部的培训,派出1名专职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跟岗学习锻炼,抽调1名院级纪委纪检干部到学校纪委办公室跟岗学习锻炼。拟制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建班专题培训、持续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的培训讲座。通过调研和结合主题教育,拟制加强院级纪委管理的相关制度。召开专题学习会,院级纪委书记分享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经验,邀请数名院级纪委书记参与学校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有序开展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收回院级单位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修订党组织议事规则,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内容修订进《成都成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存续的21个项目协议到期后,逐项移交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旅游促进中心科研工作全面纳入社科处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规范公务用车洗车的管理,并且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学习《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的认识与思考”、“学校采购政策解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与需求调研”等9个从认识到方法到实践的专题培训。同时印制《国资管理与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并主动分发至各部门、学院。根据修订的《成都大学对外合同管理办法》(成大发〔2021〕26号)建立了合同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流程,增加了付款进度的审核和提醒功能模块。形成了每年定期邀请政府采购专家对采购项目自查、清理工作机制,规范采购各环节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采购培训、指导和检查,已形成了每年定期对二级单位采购培训辅导、采购专项检查机制。
五是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2023年3月24日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专题谈话。对采购各环节进行梳理,对可能会出现的串通投标情况建立防控预案及处理机制,制定了采购项目资料核查清单,项目采购完成后按要求开展项目的复核和检查工作。将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学校的招投标相关工作。修订的《成都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都大学校内招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对评标业主代表选派的管理,要求采购需求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选派评标代表,签订评标业主委托书,明确评标义务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校内评标专家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纪律要求,并从采购各环节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采购各环节工作,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六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单位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围绕培训管理、发票开具、财务报销等关键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出台《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中层干部严守组织纪律和规矩。人事处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文件管控力度,对文件编号、文件篇幅、是否行文、是否公开等要件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附属医院专设食品安全员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畅通投诉渠道。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成都大学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党建重点任务,每年修订《成都大学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形成基层党建工作定期调研督导工作机制,每年开展2次,指导学院党组织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出台《成都大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成大发〔2022〕20号)。指导院系党组织加强推动师生党支部工作,坚持和完善院系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指导二级学院党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指导机关党组织优化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党组织设置。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通过《成都大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增加党建工作考核比重。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发《关于成都大学院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督促指导院级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正在拟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员培训方案,加强和提升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修订完善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对优秀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教师的政治吸纳;重点梳理了超过3年未发展教师党员的党支部,17个党支部到2023年底已有预备党员或积极分子培养发展计划,5个支部教师党员和党外代表比例超90%;6个支部正在积极储备入党积极分子。组织部会同财务处查核党费使用情况,同时要求各学院开展党费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党费的使用管理。2023年已下发《关于划拨2022年度党费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要求。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的学习。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整个流程各个重点环节的指导监督。
三是修订议事规则,督查落实情况。对《成都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增加议决事项评估办法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和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和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办,建立台账对事项逐一开展督查督办,督促牵头责任单位按时反馈办理情况,根据完成时间和效果进行评估,按季度向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书面报告督办情况。完善党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拟定关于进一步修订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规则的工作提示,形成调研督导机制,每年开展2次院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调研督导,指导学院党组织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学校平职交流干部9人,其中教学学院与职能业务部门交流3人,党务岗位与行政岗位之间交流5人;及时补充空缺时间较长的3个重要职能部门正职岗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团委书记、人事处处长),3个教学学院正职岗位,1个职能部门副职岗位(党委网信办主任)以及6个教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提拔处级干部17人,其中教学学院与职能业务部门间交流提拔4人,实现干部新老交替。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学学院、机关部处、业务单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在干部任期满调整工作,明确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持续推进机关部处与教学科研单位、党务与行政之间的干部交流。注重选拔有学术背景、学院工作经验的干部到学校职能部门任职,有计划的选派职能部门干部到教学单位工作。
五是提高人才工作成效。筹备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原有外国专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23年第一季度已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学校2023年第一季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的报告》。修订相关条件,进一步落实破“五唯”相关要求,已拟定《成都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条件》和《成都大学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竞聘办法》初稿,2023年底前出台。加强人文社科类学科带头人引进,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倾斜。继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持续保持博士点授权单位要求生师比。
五、巩固拓展整改工作阶段性成果,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学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各文件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注重发挥巡察整改的治本效应,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监督融入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和人才培养各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健康育人环境。
三是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学校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统筹协调,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巡察实质内涵,将巡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问题解决的关键环节,作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落实政治责任,以改促建谋发展,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提升学校内涵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助力产业提档升级、以开放交流为抓手提升国际对话能力,建设与成都能级位势相匹配的大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4616873、84616956;邮政信箱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第二办公区A208,邮编610106;电子邮箱xczggzbgs@cdu.edu.cn。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