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薛志明到校作“宪法法律进高校”专题讲座

文:李科图:陈晨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5日
李科 陈晨
来稿单位审核审核 编辑 唐伟
责编 李洁

6月4日下午,成都市司法局局长薛志明莅临我校,在学术报告厅作题为《法治与人生》的法治专题讲座。讲座前,党委书记毛洪涛会见了薛志明。党委常委,副校长彭晓琳参加会见。



毛洪涛对薛志明来校讲座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学校扎根成都、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紧随国家及区域特别是成都重大发展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特色战略和国际化战略”三大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校城融合、开放协同、区域应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师生员工正为早日建成与成都国家级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希望市上相关部门更多关注成大、深入成大,为学校发展助力。


薛志明对学校近年来办学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表示,市司法局将积极支持成都大学高水平建设发展,支持学校法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在法律实践应用领域的合作;同时,希望学校进一步加大宪法法律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宪法法律进高校的工作推进力度,在学校、乃至全市普法工作上做出更大贡献,取得新的成绩。



随后举行的专题讲座上,薛志明从“为什么需要法治?”“法治与我们是什么样的关系?”“我们能够为法治做些什么工作?”三个方面开展法治主题讲座。他认为,法律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是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规则体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人们在法律保护下,才能安定地学习和生活。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国家走向制度文明的轨道,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道上迈步向前。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法治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他说,法律的目的是让人生活得更加美好。每个人,包括广大青年大学生的言行都与法律有联系,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必须管控好自己的言行,并承担后果,要约束自己可能对别人造成伤害的言行。既要防止刑事犯罪,也要避免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他希望青年大学生,都要学习法的精神和法律常识,关注媒体对法治的宣传;都要自觉守法、敬法,强化规则意识,敬畏法律和规则;都要学会用法,用法律的手段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都要积极主动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现场聆听讲座的白玛拉姆同学说,讲座内容很丰富,紧扣社会生活实际,道理讲得深入浅出,有思想观念、有鲜活案例,自己觉得颇有收获。


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袁小兵,副处长张娅,龙泉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成龙、局长顾蓉蓉,学校党委宣传部、法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近三百师生聆听讲座。


编辑:唐伟责编: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