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晓峰:重在增强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

文:颜晓峰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
颜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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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民族的发展兴旺,离不开进步的核心价值观引领。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三个倡导”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遵循。刘云山同志2014年1月4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上的讲话,对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了深入的理论阐述,提出了全面的推进路径。讲话强调,培育核心价值观,重要的是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这就抓住了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关键。


      价值判断力是人们对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鉴别。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就是在文化继承、道德教化中培养起来的价值判断力。有了价值判断力,人们就能够自觉地求真抑假、扬善祛恶、趋美远丑。道德责任感是人们践行道德的坚定意志,如同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所说,是对心中道德律令的“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遵守道德规范不是出自利害得失的考量,而是基于一种虔诚的道德自觉。有了道德责任感,社会价值准则就不再只是抽象的概念、外在的观念,而是人的生活实践的行为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追求真善美的价值观,中华民族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每个人心底蕴藏的善良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就是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厚的土壤。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就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建设。


       价值观是对人们各种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激励。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受不同的价值观驱动,或者是在不同的价值观中作出选择。同样对待财富,有的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的是不择手段,甚至违法犯罪;同样对待权力,有的是秉公用权、执政为民,有的是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同样对待法纪,有的是遵纪守法、不越雷池,有的是目无法纪、徇私枉法;等等。这些价值冲突表明,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牢牢树立与之相适应相符合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引导人们辨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自觉做到常修善德、常怀善念、常做善举。在一些领域和一些人当中,价值判断没有了界限、丧失了底线,甚至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这就要从进行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的“修复工程”做起,逐步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


       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一是要促进价值理论向价值心理转化。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大力促进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从理论形态向社会心理形态的转化,使其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的心理认同、自觉意识和内化价值,真正发挥其教化作用和规范功能。二是要促进价值评价向价值行为转化。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并不完全等于价值行为,确立了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公正尺度,还要把行为的褒贬和行为的取舍一致起来,使价值评价机制转化为人的行为机制,使价值评价标准成为人们行为的自觉准则。人的内心世界没有对价值律令神圣和庄严的感情,价值的社会评价就很难规范其行为。三是要促进价值规范向价值示范转化。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涌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实际地证明这种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的现实性、可行性、普遍性,从而促使核心价值观在最大程度上进入生活、进入群众、进入社会。人们更多地是从现实生活中汲取他们的价值观念,塑造他们的价值取向的。社会先进分子的价值实践就是先进的价值示范,就是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证明。要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    颜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