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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节假日调整之我见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2日
近日,国务院对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笔者认为此举对于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避免传统文化的流失,唤醒民众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具有重要意义。众所周知,在现代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下,近年来我们的节日观念越来越淡薄,民族的文化身份、民族情感、民族的精神方式面临着缺失的威胁。我们的传统节日是我们的民族长时间不断地创造、不断地积累下来的。因此怎么样使我们民族保持自己的特性,把文化传承下去,保持自己的文化身份和文化的个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节假日的调整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

另外,节假日的调整有利于缓解近年来黄金周的的过热现象。近年来由黄金周引发的种种弊病渐显:交通“超负荷”、景区“超负荷”、服务“超负荷”等等已经让黄金周成为了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

但是对“五一”节假日的缩减在很大程度上就增加了“十一”黄金周的出行量。现代社会人们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休息出行有的时候已经成为一种“奢望”,“五一”长假的缩减使原本不多的较长时间休息日变得越来越少。虽然传统节日放假,节假日总数也由10天增加到11天,但是由于传统节日放假时间短,这势必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旅游愿望,而这对“十一”黄金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比调整前优良得多,但是还有需要商榷之处。(文/马云攀)

(编辑 陈明慧 责编 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