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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 源于诚信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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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记者 闵璐)新学期刚开学,我校一名2004年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向银行提前偿还了贷款。

阳光(化名),我校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03级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生。因家庭情况困难,03年入学后阳光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贷款拨下共计4500元,贷款需在她毕业后8年内偿还给银行。在回答记者提问“为何提前将贷款还给银行"时,她说:“提前偿还贷款,源于诚信。”

当初,阳光申请贷款,源于04年家中的弟弟也考上了大学,不富裕的家庭无力同时承担姐弟两人的学费。今年提前偿还贷款,源于弟弟在去年做出的一个决定,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弟弟选择保留学籍,去山西服兵役。由于弟弟不用再交纳学费,阳光又从亲戚朋友处借了些钱,因此她现在不仅可以偿还贷款,而且今年的学费也已经缴清。

阳光说:“每一个申请到助学贷款的学生都有义务和责任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偿还贷款。做人应该有原则,拥有诚信是最基本的。提前还款没有什么,这都是应该的。”

记者手记:新学期,将继续会有家庭生活条件困难的同学申请助学贷款。我们希望,每一位同学都不会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失去继续学习的机会,更希望有能力还贷的同学能够按时归还,让更多的同学、更需要的同学也能获得机会。

(编辑 陈明慧 责编 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