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新闻网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省科技厅提出重点实验室建设新要求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1日
本网消息(科技处 供稿)在2007年7月召开的四川省实验室管理工作会议上,省科技厅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瞄准国家和省经济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企业和生产,服务经济建设,通过改革促进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新要求。

会上,2007年国家科技院士候选人、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润秋教授介绍和交流了重点实验建设的几点成功经验。

选好领衔专家、组建人才团队。

领衔人作为学术带头人,在各自行业有一定知名度、认可度,尤其是与企业建立产学研机制、具备实际技术服务能力,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关键。要坚持人才为本,积极引进人才、稳定人才,以领衔专家为中心,重点在该领域组建人才团队,按照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没有领衔专家及配套团队的实验室不予以支持。

形成产学研机制,支持与企业及地方共建。

一定要地区经济发展要求,选择实验室研究方向,与企业和地方建立产学研密切合作机制,将实验室项目争取校内研究基地建设和校外实践及应用基地建设结合,与社会要求结合。按照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改革要求,优先支持与企业及地方共建,尤其是企业为创新主体,高校为技术依托的重点实验室,而且重点实验室建设必须与省级工程中心的建设结合,如现有的中医药、藏药,生猪,兔业,乳业,白酒,饲料等特色产业工程中心等,重点支持电子能源、食品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加大对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支持。

坚持长期积累、坚持成果优先。

长期积累包括学术团队成果积累,实验室软硬件建设积累。要稳定发展方向,持续资金投入,持续人才引进和培养,同时完善管理,使有限人力物力得到集中、高效利用。成果优先是指选择建设的实验室建设应以成果为主要根据。项目争取等工作是过程,有无成果才是关键。有成果的优先选择和支持。成果一是重大发明及重大政府奖;二是推动地方产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应用性成果;三是行业公认具有重要学术地位的论文、专著等。

发挥优势特色,坚持项目带动。

选择项目一要符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发展领域,,与企业和地方结合,有系列项目带动的要优先支持。二要考虑本身有无发展优势,科研力量薄弱的地方高校,一般不能重复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已有领域,低水平重复及自身无特色的不能支持。

(编辑 陈明慧 责编 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