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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诺贝尔”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9日
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将200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诺贝尔”奖在它涉及的领域内绝对称得上是泰斗级的奖项,人们对它的认知度相当高,因而很多文人智士都把获得“诺贝尔”奖作为自己人生的最高追求。无论把奖授予谁,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得奖者将会在瞬间成为世界的焦点,而与此同时,其作品也会畅销起来。

这样的评奖对我们读者选取作品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但作为读者不要太过于迷信它,盲目跟风只会误导我们。王蒙说过诺贝尔文学奖并非文学的最高标尺。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可以对整个文学事业做出像奥林匹克似的那样一个裁判或者排出名次来。文学是一种主观的感受,是不能用排名的方式来衡量其价值的。

“诺贝尔文学奖”颁发了100次,中国人却始终与它无缘,于是导致大多数人对中国作家的写作水平产生怀疑。其实不然,像鲁迅、钱钟书、沈从文等都是我们值得骄傲的文学巨匠,其水平绝不亚于任何西方作家。“诺贝尔”奖不是衡量他们作品的唯一标准。大家都知道它的提名乃至评选过程,是由很少一部分专家学者完成的,应当看到即便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他的作品也不一定能使中国的读者在阅读时感到愉快。

在文学领域,以少数人的标准,去左右大众的阅读取向,我认为这完全不科学。作为普通的中国读者,应该选择能让自己获得知识、感悟和乐趣的作品更有用一些吧!(文/杨锦波)

(学生编辑 佟娇娇 责编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