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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联系实际 刑事案件审判进校园(图)

来源:新闻中心、经济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9日


本网消息(文/新闻中心 李杰超 经法学院 钟瑛瑛 图/叶梦思)为了让同学们充分熟悉法庭审判案件的流程,提高实践水平,10月25日上午10:00,我校经法学院与龙泉驿区检察院合作,将一起刑事案件在经法学院模拟法庭教室内公开审理。龙泉驿区法院就一起涉嫌绑架罪的公诉案件进行了严肃公正的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观众席上座无虚席,经法学院周一院长、倪怀敏副院长及部分法学系学生认真观看了庭审全过程。

庭审开始后,两位公诉人宣读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向现场人员说明了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随后,公诉人对三位被告人逐一进行了提问,三位被告人如实进行了回答。审判长对所提问题进行总结后,辩护人向被告人进行提问。

接下来,公诉人出示证据对案件进行了举证。通过出示被害人的陈述,7名证人的证词,6份书证及公安机关的口供等证据,诉讼人确认三位被告人已构成不同程度的抢劫罪,应受到法律惩罚。最后辩护人对三位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休庭后20分钟,法院做出判决:三位被告人抢劫罪成立,并对被告人依法做出判决。

通过“刑事案件到校园”的实审活动,使学生深刻直观的感受了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巩固和加深了对法学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同时这也是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的活动。龙泉驿区法院表示,今后将不定期的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据经法学院倪怀敏副院长透露,为贯彻“城市型综合大学”的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法学素养,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学院与龙泉驿区法院达成协议:龙泉法院作为经法学生教学实践基地,对法学院学生进行指导;经法学院教师为法院提供科研方面的研究成果。学院曾先后派学生到法院实习,反映良好。

另据了解,为提高经法学系的法学素质和法律务实方面的能力,经法学院今年还聘请了3位律师客座教授不定期为法学系学生进行讲座。早在05年,经法学院已与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士达律师事务所达成长期合作协议。

(学生编辑 佟娇娇 责编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