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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律援助站办理“老教师抓小偷被打死 家属状告农贸市场”案

来源:经济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0日
本网消息(经济政法学院 供稿)2007年12月5日,吴兰芳、乔敏翔、乔洁秋诉成都市金山工贸发展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成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受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成都大学法律援助站派经济政法学院学生范宇翔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出席了法庭的审理。经济政法学院的部分同学也旁听了本案的审理。

据悉,此案发生在2007年2月26日下午1时左右,案发过程大致如下:61岁的退休教师乔文榜在青龙乡综合农贸市场买菜时,小偷宋建权趁乔不备将手伸进其裤兜,乔发现后制止宋,遭到宋的殴打,乔文榜随后死在菜市场门口。

成都大学法律援助站经过多次讨论分析,认为乔文榜与市场管理方已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因此,市场方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因市场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对乔文榜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该案的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目前已被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成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这也是成都大学法律援助站建立以来办理的最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另悉,法院将在近期就本案作出判决。

(学生编辑 刘丹 责编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