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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劳动合同法》宣传培训会(图)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4日


本网消息(人事处 供稿)2007年12月12日下午,人事处在行政楼315会议室召开了《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宣传培训会,学校18个用工部门的27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议由黄翔处长主持。

会上,黄翔处长阐明了召开此次培训会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学校编制内职工与编制外聘用短期合同制工人的区别,并特别强调了当前用工要做到程序合法,管理规范。谢苹副处长就学校下一步关于非事业编制人员(短期合同制工人)的管理设想作了宣传介绍,并要求学校各用工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精髓,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到管理依法、用工守法、举证合法。会上,谢苹副处长还就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短期合同制工人)公开招聘的目的意义、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办法等问题向到会的同志作了宣讲,引起了到会同志的广泛关注。

劳资科吴明发科长分别就《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等十二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地宣讲,同时还对《劳动合同法》新增和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对比介绍。

会后,各用工部门的到会人员还积极踊跃地进行了现场咨询和交流,大家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表示将按照人事处的要求,认真清理本部门所聘临时用工人员的基本情况,修订完善不同工种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编辑 陈明慧 责编 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