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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述评:志愿服务是快乐的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志愿工作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工作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在四川经历了汶川特大地震后,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继往开来,为四川和成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志愿服务,尤其以近年来的女足世界杯成都赛区志愿服务、奥运圣火成都传递志愿服务和历届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服务西部志愿者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享受服务的快乐,作为一名志愿者,在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服务他人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完善、提高和发展,充实了自己的业余生活,精神上也得到了满足。

志愿者们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有意义的工作,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亲身体验社会上的人和事,有那么多的人群(弱势群体)需要我们伸出友爱之手。在服务过程中,志愿者除了帮助别人,更培养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及领导能力,学习了新知识,增强了自信心。同时,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也有促进神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和公民责任。

“服务社会,传播文明”,这是志愿服务的口号,也正是他们的写照。他们实实在在做一些事情,哪怕这些事是如此微不足道,但是只要他们曾给人们一些帮助,那他们的所做就是有益的,他们就赋予流过的时间以意义,他们就可以骄傲的说,“我也曾为这个天府之国做过什么!”(文/吴一龙)

(学生编辑 潘晓蕾 责编 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