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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人权事业进入新阶段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4日
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专家们一致认为这是真正基于中国人权发展需要的一个行动计划,并将这个举措称为是“人权主流化的标志”。

人权,在近几年成为了大众谈论的话题,社会争论的问题,甚至成了西方国家指责中国的借口。改革开放30周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处于一个稳定发展的阶段,但并没有实现质的飞跃。不够完善的法律法规让许多人抓了人权的空当。3•14事件以后,西方国家也以人权为借口“批评”中国,带着有色的眼镜来“指责”中国不完善的人权措施。

60年前联合国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表达了世界各国人民对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愿望,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今,中国的这次行动计划,不是用来塞住外界对中国的人权事业的“批评”,而是表明了中国政府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执政主张。

笔者认为,出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就现在而言只是一个初步阶段,未来的路还很漫长。现在更重要的是落实人权知识方面的教育,以及将这一承诺实现的问题。它需要的是让每个人能够听到人权、知道人权、尊重人权。对于这个计划的实现问题上,也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的,它需要长时间的坚持,慢慢地面貌一新。

的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颁布是对国家和民族未来负责任的坚定的宣言,也是让世界看到中国维护人权事业的决心。说到做到是承诺,实现人权完整是最终目的。

让计划中的每一句话成为现实,让我们一起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喝彩。(文/李晓媛)

(学生编辑 潘晓蕾 责编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