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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会

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本网消息(文/计划财务处   图/李亦花)2014年6月23日下午,学校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会在学术交流中心二楼召开。副校长柯玲,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计划财务处处长李兴泉主持会议。

 

  柯玲对学校出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部分经费支出管理补充规定》文件作重点说明。近一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公共财政经费,尤其是教育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专项检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要求。柯玲结合绩效考评意见提出我校在2015年预算编制中要把握的原则:强调各学院、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相匹配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既严格执行国家对于各项经费支出的规定,又能有效开展工作,保证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就我校迎接2013年成都市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工作进行小结汇报。考评组对我校整体支出绩效考评结果评价总体良好,对战略设定、运行管理、取得的成效、工作组织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指出了我校在预算管理、“三公经费”管理、项目绩效可量化目标设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会议就学校制定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部分经费支出管理补充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根据成都市最新财政文件以及本次绩效考评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各项运行成本支出。

 

  会议对我校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部门、学院根据国家最新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部分经费支出管理补充规定,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考核支出绩效、实施财务问责”的原则,结合下发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预算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做好2015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各学院、部门要坚持按年度编制经费预算,当年申请的经费当年使用,不得结转至下年(人员经费除外)。


  (学生编辑 王海霞    编辑   肖乃田   责编   练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