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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责任 确保校园安全

文:岳冬梅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

本网消息(文/岳冬梅 图/陈燕芳)4月20日下午,第一次校园内经营户安全工作会在学生活动中心1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处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协同举办。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保卫处副处长甘茂杰就近期对校园内各商铺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部分商铺存在的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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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处长田东提出,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绷紧“安全之弦”,不能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他希望各经营户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关注自身安全,合法经营,不得为违法行为提供庇护;各经营户严格遵守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后勤处副处长向兆山就各商铺用电、食品安全等提出了明确的经营和管理要求,希望各经营户共同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最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处和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与经营户签订《成都大学经营户安全责任书》。

 

(学生编辑 孙虎 编辑 肖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