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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进修学者的通知

浏览:1001 时间:2009年05月04日 10:21 字体:【
各学院(部):

我省2009-2010学年度进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
2、具备较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一般应具有讲师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
进修学者主要依托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进行培养,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详见《进修学者导师及研究方向一览表》。
三、进修期限及学习要求
1.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年(脱产)。
2.进修期间管理上由培训中心统一管理,业务学习上实行导师负责制。进修学者报到后一个月内应和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提高研究能力为主,也可根据进修学者本人情况和要求协助指导研究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少量教学工作等。
3.进修学者应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切实按照培养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人文社会学科的进修学者一年至少提交二篇进修专业的学术论文;音乐学、美术学(含书法)和理工学科的进修学者一年至少提交一篇进修专业的学术论文。
四、考核和结业
学习期满,经导师、院系和培训中心审核合格后,由培训中心颁发教育厅授权印制的《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结业合格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取得该证书的教师,在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时,学历不达标者可免答辩,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学历达标者可免答辩。
五、报名办法
1.我校有两个进修名额,进修学者需向学校人事处申请,经同意后根据“进修学者指导教师一览表”选择专业和导师,填写《成都大学教师国内进修访问申请表》一份和《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
2.请申请人于2009年6月2日前将《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申请表》报送至人事处304或313办公室。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文科专业、理科专业:5500元;体育、工科专业:6500元;音乐、美术专业7500元(理工科实验费用另收,标准将根据使用实验药品情况,由学员与导师及接受院系联系后确定)。
七、其它事宜
师培中心网址:http://spzx.sicnu.edu.cn
联系人:陈红老师
联系电话:84616225

成都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高等学校进修者申请表
附件二:进修学者导师及研究方向一览表
附件三:成都大学教师国内进修访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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