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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浏览:548 时间:2009年04月23日 16:27 字体:【

各学院、部门: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已经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申报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2、项目应列三个以上的子课题,其中要求至少一个子课题负责人是跨单位的;
3、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30000元;
4、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一篇为CSSCI来源期刊);
5、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二)一般项目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8000元;
3、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一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4、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三)青年项目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该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9岁以下;
2、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5000元;
3、课题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结题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
4、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二、课题设计
1、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是供申请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原则上应在本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进行具体的课题设计;
2、研究内容如不在本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但特别有新意、有价值的课题设计,经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亦可考虑立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只能最多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2、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已经承担了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且尚未完成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4、课题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四、答辩及中标
1、重点项目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3日。请申报人按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09年4月23日


附件:
1、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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