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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浏览:6191 时间:2009年04月22日 11:21 字体:【
各学院(部)、办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09]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成都大学(含办学点)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五年一贯制学生)。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成都大学有相应年级、相近或相同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四)选拔比例:
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5%。各学院(部)、办学点按各专科专业三年级学生人数的30%择优推荐,“专升本”考试后,按考试成绩及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5划定各本科专业调档分数线,并按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录取。

二、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截至本阶段已学的课程已全部取得了学分,在校期间综合评定成绩良好及其以上;
(三)身体健康。
对在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种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对符合“专升本”基本条件且申请“专升本”的学生,各院(部)以学生学习课程成绩总分与各项加分之和按课程门数计算出平均分。按平均分排序,由高到低在分配的推荐名额以内进行推荐。
(一)课程成绩总分计算
公共课:理、工、经济、管理学类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经济数学)、计算机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文、法、医、教育学类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专业课: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截至本阶段已学的所有学科(专业)课程
课程成绩总分计算中,原则上按照开课学期计算课程门数。五级记分制与百分记分制对应为:优记95分,良记85分,中记75分,及格记65分。
(二)获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加分办法
获奖项目指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挑战杯”等学科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一、二、三等奖依次分别加12、9、8、7、5、4分计入总分。(同一参赛项目不累积计分)
获国家、省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分别按国家级加9分、省级加7分计入总分。(同一荣誉称号不累积计分)

四、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全面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推荐工作:
(一)符合条件而要求升入本科学习的成都大学优秀专科学生,应于2009年4月24日前填写《成都大学2009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一)交所在学院(部)审核。
(二)各学院(部)推荐领导小组应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部)填写《成都大学2009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二),并进行推荐公示。各学院(部)于4月27日下午5:30以前将附件二、附件三《成都大学2009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以及照片一张(与贴在审核表上的照片一致)报教务处教务科。附件三通过《专升本信息采集程序》(登录http://jw.cdu.edu.cn/zsb2009/login.asp)进行采集,信息采集完毕后打印出《成都大学2009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
各学院(部)报送纸材料的同时,必须通过邮箱jwk@cdu.edu.cn、RTX、QQ报送电子文本到教务处教务科。
(三)各院(部)负责对本院(部)推荐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5月1日。
(四)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部)所推荐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审核。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校审核而被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成都大学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09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月12日下午5:30以前,由各教学单位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5月20日各教学单位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3日上午9 :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3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5月23日下午15:30-17:30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5划定调档分数线,并根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升入专业,报请主管校长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并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
2、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专升本”的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达到专科毕业资格,否则取消“专升本”资格。
(四)“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只对其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五)“专升本”的学生录取后不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在录取当年的9月30日以前,凡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补发专科毕业证书),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专升本”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周激流
副组长: 赵 钢
纪检、监察: 李 莹
成 员:唐毅谦 李 萍 杨 红 陈 琳
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唐毅谦
副主任:李 萍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并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的“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报“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纪律,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成都大学2009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
2、成都大学2009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
3、成都大学2009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
4、成都大学2009年“专升本”专业对照及推荐名额分配表
5、《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 (附件5请下载Adobe Reader阅读器阅览)
6、《成都大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请于4月30日以后在成都大学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二00九年四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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