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成都大学“以青春的名义”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院(部)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和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意识,同时也为了展现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成都大学校团委决定举办“以青春的名义”演讲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感恩•自强
二、比赛时间:2009年4月-5月
三、主办单位:成都大学校团委
四、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宣传中心 艺术学院
五、参赛对象:成都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活动流程:
(一)初赛
时间:4月21日之前
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演讲比赛,推荐进入决赛选手名单于2009年4月21日前交到学生宣传中心办公室。
(二)决赛
时间:2009年5月13日
名额分配:各学院1名,新都校区2名,交际与口才协会1名。
七、活动要求:
1、紧紧围绕“感恩、自强”的演讲主题,演讲内容要求立意高远、观点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求以单人形式参赛。
2、要求选手脱稿演讲,普通话规范,语言流畅,演讲内容富有真情实感,具有感染力。
3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比赛现场提供多媒体设备,可自行配备多媒体展示材料以增强演讲效果。
八、 奖项设置:
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二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2日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和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意识,同时也为了展现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成都大学校团委决定举办“以青春的名义”演讲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感恩•自强
二、比赛时间:2009年4月-5月
三、主办单位:成都大学校团委
四、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宣传中心 艺术学院
五、参赛对象:成都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活动流程:
(一)初赛
时间:4月21日之前
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演讲比赛,推荐进入决赛选手名单于2009年4月21日前交到学生宣传中心办公室。
(二)决赛
时间:2009年5月13日
名额分配:各学院1名,新都校区2名,交际与口才协会1名。
七、活动要求:
1、紧紧围绕“感恩、自强”的演讲主题,演讲内容要求立意高远、观点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求以单人形式参赛。
2、要求选手脱稿演讲,普通话规范,语言流畅,演讲内容富有真情实感,具有感染力。
3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比赛现场提供多媒体设备,可自行配备多媒体展示材料以增强演讲效果。
八、 奖项设置:
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二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