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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浏览:817 时间:2009年04月17日 11:58 字体:【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的安排,请各学院在第9-11周内,组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于5月13日-5月15日期间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进行抽查。现将检查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安排,对中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未完成的工作,督促学生尽快完成。

二、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从毕业论文(设计)有无擅自更改课题内容、有无擅自更换指导教师、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有无课题进展滞后、能否按期完成课题、论文进展情况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包括上述检查情况汇总、做得较好的方面、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及建议等)。要求于2009年5月11日17:00时前,各学院将工作总结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的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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