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793 时间:2009年03月17日 16:47 字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第三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于近期开班,本期培训班根据校党校的统一计划安排由各学院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3月23日—6月3日
2.地点: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安排
二、学员资格及名额分配
1.学员必须是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发展成熟并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
2.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按学生人数10%—15%的比例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3.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各党总支、支部应积极选送。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1.各分党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大纲(试行)》确定学习专题,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课外自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完成40学时的学习。
2. 培训结束后,由校党校采取闭卷方式统一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成都大学党校结业证》。
3. 根据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部署,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在集中学习和实践等环节均应重点安排相关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党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分党校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于开课前报校党校备案;开班后,将学员名单报校党校备案。国际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和学前教育学院校本部教学点暂挂靠相关分党校进行培训,由相关分党校统一管理。
2、培训期间,各分党校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结合学校今年工作党政要点,组织本校学员开展1—2次专题讨论和“入党积极分子奉献日活动”。要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实效性,各分党校要做好考勤和文字、图片记录,并于培训计划结束后报校党校备案。
3、考勤、分组讨论、思想汇报和个人总结等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学员培训表现情况作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
4、分党校的师资原则上应从党校授课教师信息库中选择,分党校的师资若有调整和补充,应报校党校备案。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党校
2009年3月17日
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